选择文件和目录

几乎所有文件和目录操作(例如复制、移动和删除)都针对活动(源)面板中选定的一部分文件和目录。我们将这部分称为选中的文件和目录。

面板工作区中的文件和目录列表可以包含三种项目:焦点项目、选中项目和普通项目(详情参见面板工作区)。我们所说的选中的文件和目录指的是:

  • 列表中所有选中的项目(如果有);
  • 或者在没有选中项目时,指焦点所在的项目。

此处仅介绍在列表中选择项目的方法(将焦点移到项目的方法,参见定位项目)。

使用键盘选择文件和目录

函数 快捷操作 注意
选择或取消选择焦点所在的项目 Insert 或 Space 改变焦点项目的选择状态(未选中变为选中,反之亦然)。使用 Space 键选择目录时,还会计算目录大小。
选择全部 编辑/选择全部(Ctrl+A 或 Ctrl+Num Plus)
取消选择全部 编辑/取消选择全部(Ctrl+D 或 Ctrl+Num Minus)
按掩码选择 编辑/选择(Num Plus 或 Ctrl+=) 使用选择对话框。适用于文件,也可选择包含目录,参见包含目录到选择/取消选择操作中复选框(位于配置/面板)。有关掩码的详情,参见文件掩码。
按掩码取消选择 编辑/取消选择(Num Minus 或 Ctrl+-) 使用取消选择对话框。适用于文件,也可选择包含目录,参见包含目录到选择/取消选择操作中复选框(位于配置/面板)。有关掩码的详情,参见文件掩码。
反转选择 编辑/反转选择(Num Multiply)或 Ctrl+Num Multiply Ctrl+Num Multiply 键适用于文件和目录。Num Multiply 键适用于文件,也可选择包含目录,参见包含目录到选择/取消选择操作中复选框(位于配置/面板)。
恢复选择 编辑/恢复选择 (Ctrl+W) 恢复上一次操作使用的选择(操作开始时通常会取消选择)。这样可方便地对同一组文件和目录执行另一项操作。
连续选择和取消选择 Shift+Arrows, Shift+Home, Shift+End, Shift+PageUp, Shift+PageDown 在改变(移动)焦点项目的同时选择或取消选择项目,作用于原焦点与新焦点之间的所有项目。如果原焦点项目未选中,则选择这些项目;否则取消选择。要理解这些按键的作用,可忽略 Shift 修饰键,并参见定位项目。
选择所有相同扩展名的项目 编辑/高级/选择相同扩展名(Shift+Num Plus) 名称部分可以不同。
取消选择所有相同扩展名的项目 编辑/高级/取消选择相同扩展名(Shift+Num Minus) 名称部分可以不同。
选择所有名称部分相同的项目 编辑/高级/选择相同名称(Ctrl+Shift+Num Plus) 扩展名可以不同。
取消选择所有名称部分相同的项目 编辑/高级/取消选择相同名称(Ctrl+Shift+Num Minus) 扩展名可以不同。

使用鼠标选择文件和目录

Sally 有两种鼠标模式:经典模式和单击模式,参见单击打开项目复选框(位于配置/外观)。下文用三个表分别介绍两种模式共有的功能、经典模式功能和单击模式功能。

两种鼠标模式均可用的功能:

函数 快捷操作 注意
选择或取消选择框内的项目 拖动或右键拖动,可同时按住 Shift 或 Ctrl 拖动选择框经过项目时选择或取消选择它们。要开始此操作,请在面板工作区中项目后方的空白处按住鼠标左键或右键(两者无区别)。该位置确定选择框的第一个角,鼠标指针拖动其对角。如果开始拖动时没有按住修饰键,当前选择会被取消。如果按住 Shift 或 Ctrl,则保留当前选择。按住 Shift 时,框内所有项目都会被选中;按住 Ctrl 时,框内所有选中项目会被取消选择,未选中项目则会被选中。
连续选择和取消选择 Ctrl+Right 拖动或右键拖动 拖动鼠标指针经过项目时选择或取消选择它们。要开始此操作,请在一个项目上按住鼠标右键(以及 Ctrl 修饰键)。如果该项目未选中,则选择经过的项目,否则取消选择。如果选中了点击右键打开快捷方式菜单复选框(位于配置/面板),请使用 Ctrl 修饰键。将鼠标指针移到面板工作区边界之外时,项目列表会滚动,以便选择或取消选择当前不可见的项目。

经典鼠标模式中可用的功能:

函数 快捷操作 注意
选择或取消选择单击的项目 Ctrl+Click 改变所单击项目的选择状态(未选中变为选中,反之亦然)。
选择或取消选择一个区间内的项目 Shift+Click 单击非焦点项目时,选择或取消选择原焦点与新焦点之间的所有项目。如果原焦点项目未选中,则选择这些项目;否则取消选择。

单击鼠标模式中可用的功能:

函数 快捷操作 注意
选择或取消选择项目 Ctrl+rest 将鼠标指针停留在项目上 改变鼠标指针所停留项目的选择状态(未选中变为选中,反之亦然)。仅对鼠标指针原先未停留的项目生效(选择或取消选择前,必须先将指针移到该项目上)。
选择或取消选择一个区间内的项目 Shift+rest 将鼠标指针停留在项目上 将鼠标指针停留在非焦点项目上时,选择或取消选择原焦点与新焦点之间的所有项目。如果原焦点项目未选中,则选择这些项目;否则取消选择。

另请参阅

面板工作区
定位项目
文件掩码
选择对话框
取消选择对话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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